本规程是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材料;5.构设计基本规定;6.预制剪力墙结构;7.叠合剪力墙结构;8.预制型钢混凝土剪力墙结构;9.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10.地下室及基础装配设计。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根据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要求,将适用范围由北京地区扩大为京津冀地区,对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2 新增了叠合剪力墙结构、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地下室及基础装配设计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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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