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忻州市印发《忻州市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并明确从2021年起的五年目标任务。
《方案》强调要紧紧围绕农村现代化总目标,聚焦农村住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建设原则,结合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危房改造任务方面,计划2021年完成648户、2022年完成598户、2023年完成604户、2024年完成584户、2025年完成508户,可按当年实际危房改造数调整,确保2025年实现农村危房静态清零。
《方案》提出要特别关注居住在经鉴定或评定确属C、D级危房且该住房为农户住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6类重点对象;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危房改造方案要结合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可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周转。《方案》还对房屋面积、质量控制以及竣工验收、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说明。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多渠道、多维度、多形式地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鼓励农村群众积极探索危房改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王国梁)